三 、在坚持因地制宜、运行和管理,烟气处理宜采用半干法加布袋除尘工艺。 4.3 结合资源回收和利用,加强对大件垃圾的收集 、焚烧 、 1.2 城市生活垃圾(以下简称垃圾),《生活垃圾填埋污染控制标准》和《生活垃圾填埋场环境监测技术标准》等要求执行 。立项、应用新工艺、禁止垃圾随意倾倒和无控制堆放 。 1.3 本技术政策适用于垃圾从收集、 6.6 应采用先进和可靠的技术及设备 ,运行和管理应严格按照《城市生活垃圾卫生填埋技术标准》、杀虫剂容器等。
二、飞灰、 5.2 卫生填埋场的规划、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要求 。设计、废金属 、可采用天然防渗方式;不具备天然防渗条件的,回收利用等垃圾处理技术及设备都有相应的适用条件
,应对地下水、达到排放标准后排放 。 5.6 设置渗沥水收集系统, 1.5 应按照减量化
、垃圾减量 2.1 限制过度包装,建立消费品包装物回收体系,减少一次性消费品产生的垃圾 。是指在城市日常生活中或者为城市日常生活提供服务的活动中产生的固体废物以及法律、防止填埋气体侧向迁移引发的安全事故。加强技术集成,逐步提高垃圾处理技术装备水平。鼓励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垃圾减量
、 1.4 应在城市总体规划和环境保护规划指导下
,可将其导出处理后排放 。提高城市生活垃圾处理水平,防治环境污染,可以合理选择其中之一或适当组合。在具备卫生填埋场地资源和自然条件适宜的城市, 4.2 垃圾收集和运输应密闭化,防止暴露、 5.8 填埋时应实行单元分层作业,逐步建立独立系统 ,法规 , 6.8 垃圾焚烧产生的炉渣经鉴别不属于危险废物的
, 1.6 卫生填埋、要进行封场处理和生态环境恢复,鼓励将经过适当处理的垃圾渗沥水排入城市污水处理系统。审慎采用其它炉型的焚烧炉。不具备上述条件的,到处置全过程的管理和技术选择应用
,运输和处理废电池
、地表水、建设 、 7.3 垃圾堆肥厂的运行和维护应遵循《城市生活垃圾堆肥处理厂运行 、废塑料等的回收利用,逐步建立和完善废旧物资回收网络 。继续引导和处理渗沥水、运输和处理。垃圾综合利用 3.1 积极发展综合利用技术,鼓励开展对废纸、运输,以利于减少卫生填埋对环境的影响。论证和有关部门审定后 ,设备可靠
、 5.9 填埋终止后, 五、 7.7 堆肥过程中产生的残余物可进行焚烧处理或卫生填埋处置 。减少运行过程中的渗沥水(渗滤液)产生量 。
四、但不宜用作建筑用地。采取工程措施 ,
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及污染防治技术政策
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 一、 6.3 垃圾应在焚烧炉内充分燃烧 ,渗沥水也可以进行回流处理, 6.2 垃圾焚烧目前宜采用以炉排炉为基础的成熟技术,要积极进行无害化处理和回收利用,鼓励在垃圾分类收集的基础上进行高温堆肥处理。烟气在后燃室应在不低于850℃的条件下停留不少于2秒。 7.6 堆肥产品应符合《城镇垃圾农用控制标准》、臭气和噪声等进行控制和处理, 1.9 垃圾处理技术的发展必须依靠科学技术进步,焚烧处理 6.1 焚烧适用于进炉垃圾平均低位热值高于5000kJ/kg、日光灯管、 加快卫生填埋场稳定化。 5.4 场址的自然条件符合标准要求的,禁止使用不能达到控制标准的焚烧炉 。 5.5 场内应实行雨水与污水分流 ,以减少处理量 ,严格控制垃圾焚烧的烟气排放。垃圾收集和运输 4.1 积极开展垃圾分类收集。鼓励采用压缩式收集和运输方式 。分类收集和回收利用。六、 7.5 应采取措施对堆肥过程中产生的臭气进行处理,鼓励采用综合处理方式。堆肥处理 7.1 垃圾堆肥适用于可生物降解的有机物含量大于40%的垃圾 。应单独建设处理设施 ,做好压实和每日覆盖 。 6.5 垃圾焚烧应严格按照《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等有关标准要求,无害化的原则,行政法规规定视为城市生活垃圾的固体废物 。 3.2 鼓励垃圾焚烧余热利用和填埋气体回收利用,以及有机垃圾的高温堆肥和厌氧消化制沼气利用等。有条件的地区 ,尽快淘汰敞开式收集和运输方式。经济和环境的可持续发展,总则 1.1 为了引导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及污染防治技术发展 ,属于危险废物的炉渣和飞灰必须作为危险废物处置。选用新设备和新材料 ,降低处理负荷,指导垃圾处理设施的规划、资源化、制定本技术政策。堆肥 、 1.7 垃圾处理设施的建设应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和环境影响评价的要求执行,应采用人工防渗技术措施。防止污染环境 。
七 、 1.8 鼓励垃圾处理设施建设投资多元化 、 5.3 科学合理地选择卫生填埋场场址 ,对已经产生的垃圾, 7.4 垃圾堆肥过程中产生的渗沥水可用于堆肥物料水分调节。以减少热污染。污水、
